查看原文
其他

为何香港政商界女性常“冠夫姓”,而女明星少有?

银河君 香港直通车 2022-11-09


印象中,很多香港政商界已婚女士的名字都是四个字的,例如现任香港特首林郑月娥。其实,这种现象是“冠夫姓”,即结婚之后在自己姓名之前加上丈夫的姓氏。


还有首任特首夫人董赵洪娉、第二任特首夫人曾笑鲍薇、第三任特首夫人梁唐青仪,以及首富李嘉诚的妻子李庄月明、曾任新鸿基地产主席的郭邝肖卿、邵逸夫的第二任妻子邵方逸华等。


相比之下,不少耳熟能详的香港女明星以及普通市民在结婚后极少“冠夫姓”,原因是什么呢?


在1971年10月7日《香港婚姻家庭与继承法》生效之前,香港当地的中国人并没有专门的婚姻条例,他们遵循的是《大清律例》、中国传统习俗、英国法律制度等。


而这三大源头都能找到“冠夫姓”的痕迹。



中西荟萃、古今交融


香港政商界已婚女士冠夫姓的比例高于其他行业的女性,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:


01

中华民国法律


古代常有女性本姓前加丈夫姓氏,如“张王氏”。


1929年,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《民法》,首次对“冠夫姓”作出规范:“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。赘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。但当事人另有订立者,不在此限。”


所以香港女性婚后冠夫姓,也吻合中国的传统习俗。



1933年和1944年,内政部先后修正公布《更名改姓及冠姓规则》。这种“新式婚姻”很快就流传到香港,并在当地的中国人中流行起来。据港府统计,这种婚姻方式主要集中于1930年至1960年期间。


02

英国习惯法


习惯法是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,依据某种社会权威和社会组织,具有一定强制性的行为规范的总和。


英文中的姓叫“Family name”,即家庭姓氏。对于传统的英国人来说,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,用统一的姓氏,当然一般都是使用丈夫的姓氏。



受此影响,香港女性婚后应当改用夫姓,或者在本姓之前冠以夫姓。在丈夫去世之后,其遗孀可继续使用夫姓。但对男性来说,即使女方家庭背景再显赫,一般也不得改为妻子的姓氏。


03

英国政务系统的偏见 


港英政府时期,对传统而保守的英国高官来说,一旦有女性公务员婚后不冠夫姓,会被看作是夫妻感情出现问题的表征,也容易让人搞糊涂怎么称呼才好。


据香港学者研究,当时婚后没有改用夫姓,或没有在自己姓名之前添加夫姓,女性公务员原有的“永远长俸雇佣条款”就会被转为临时性质。


于是,从政女性迫于政务系统压力,为了赢得认同和升迁机会,也为了自己的养老金,纷纷冠起了夫姓。


她们的英文称谓,则是“丈夫的姓+太太”。


林郑月娥在某次采访中回复“如何称呼”的问题:在香港比较熟的朋友都叫我Carrie,其他的就是林太,很少有叫林郑的,所以您最好也叫我林太。


在香港首任女特首林郑月娥就任后,特区政府行政署特别发出总务通告,就如何称呼特首及特首丈夫作出规范。
比如,在正式场合可称呼为“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女士”,避免使用“阁下”一词;在致辞时,可称呼为“林太”。通告特别强调,称呼他们夫妻不可以用“伉俪”,因为特首的身份比其丈夫要尊贵。

04

男性巩固家庭权威


特别是那些名门望族、商富巨贾来说,让配偶冠上自己的姓,成为身份、地位的象征,也容易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感。





纵观上述原因,对普罗大众而言,既不从政当官,外界压力相对较小,自然很少有女性婚后改姓的。


还有那些拥有大量粉丝的女星,收入高,经济自主,可以说“自己就是豪门”,当然也甚少在婚后改姓,而且明星作为的公众知名度已经形成,如果改姓,或许还会带来粉丝的流失。


不过也有例外,香港个别村庄,至今还有整村人使用同一姓氏的传统。


位于元朗区的厦村就是这样,村内已婚妇女冠夫姓,目的是向外界表示身为氏族的身份。没有冠夫姓的,多半是由外界迁入的杂姓人,即是非原居民。


出生于大埔围的TVB演员罗仲谦,他与同为演员的杨怡结婚时,就希望女方冠其姓,改名为“罗杨怡”,可见围村村民这种冠夫姓的思想根深蒂固。


TVB演员罗仲谦、杨怡


而围村这种冠夫姓的传统,是因为围村的社会模式仍处于农业社会状态,家族产业处理和继承是以男性氏族为主导,女性若不归附会产生被排斥感。


然而,无论是谁,改姓都可能遇上这些现实问题。



“冠夫姓”的现实烦恼


对于真正以夫姓冠名的女士来说,第一步就是去入境事务处的人事登记处申请,在律师见证下签署改名契(Deed Poll)。而后,拿着改名契再申请新的身份证,接着去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,并陆续更换银行账户、护照等。


但诸如出世纸(出生证明)、毕业证书等不能更改的的证件仍然写着婚前的姓名,因此,为了证明“我是我”,就要每次都同时拿着旧证件和改名契才行。


当然,有时也会遇到修改证件不彻底,有的改了、有的没改,难免会陷入窘境。对一些学术界的女性而言,一旦更改姓名,前面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学术影响力可能都付诸东流。


再有一种尴尬的情况:现在人结婚、离婚都比较常见,有的人经历好几次婚姻,如果每次婚姻都要冠夫姓,那么就要不停更改姓名,不仅增加了自己跑入境处的次数,也会让身边的同事、朋友等无所适从——万一叫的是旧名字,那就太尴尬了。


德国总理全称:安格拉·多罗特娅·默克尔。“默克尔”其实是前夫的姓,但她再婚后依然保留前夫的姓氏。


于是乎,她的现任丈夫乔基姆·绍尔,偶尔被人错称为“默克尔先生”。乔基姆·绍尔心里阴影面积有多大?


德国总理默克尔与丈夫



今日的香港政商界

冠夫姓逐渐减少


即使在香港政商界,冠夫姓的也大多数是中老年女性,很多都在逐渐告别政治舞台。绝大多数新近一代政界女性,即使在结婚之后也没有冠夫姓。


没有冠夫姓的政界女性中,立法会议员蒋丽芸一度被香港媒体漫骂和丑化成政坛“元秋”(周星驰电影《功夫》中的包租婆)


但她也是实力护夫的狠角色。蒋丽芸曾在媒体表白老公梁海明:“嬉笑怒骂无所谓,但不要伤害我老公,他非常支持我,还让我做回自己(不需要冠夫姓)。”


蒋丽芸


此外,曾任香港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副局长的许晓晖,曾任食物及卫生局政治助理的陈凯欣等新生代政治人物,都没有在婚后冠夫姓。


这是政治经济发展、社会习俗变化、法治进步等诸多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。


20世纪70年代的香港是个独特的时期,它经历许多的变迁,也迎来了新的思潮。


01

新婚姻法保障了女性更多权利


从1971年起,香港陆续出台《婚姻条例》、《婚姻诉讼及财产条例》、《分居及赡养令条例》、《收养子女条例》、《未成年人监护条例》、《保护妇孺条例》等,对婚姻制度产生了长远影响。


这些法律对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规范,有力保障了女性在婚姻、教育、遗产和土地继承权、生育、就业和税务等方面权利。这就使得女性不再需要通过冠夫姓保障自身权益,有力提升了女性的地位。


02

公务员系统的平权运动


20世纪70年代末,香港公务员系统掀起了一场男女同工同酬运动,其主要诉求是女性获得与同级别男性公务员同等的地位和福利待遇。经过积极争取,最终实现了男女公务员同工同酬。其后,女性公务员在政务系统中地位不断提升,也不再有必须冠夫姓才能获得认可的压力。


03

女性独立自主能力显著增强


现在活跃于政坛的冠夫姓女性,大多数出生于上个世纪中叶。


与她们相比,新生代政治人物受教育的程度大幅提升,可以获得更好的工作和收入,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更趋强势。


一项调查显示,学历越高、收入越高的女性,其冠夫姓的意愿就会越低。相信在不久的将来,香港冠夫姓这一习俗,就会退出香港历史的舞台。




- END -



猜你还想看
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